现在我们已明白了两种分歧怎样才能区分开来,又如何(在非常广泛的意义上)相互联系起来的。在这一初步探讨中还有最后一点需要提请注意。我们在对两种分歧进行区分时,实际上是以假设一个更为普遍的区分即信念与态度的区分为前提的。像很多心理学上的区别一样,后一区分是很难说清楚的。进一步的分析将会损害我们所作的区分吗?任何把信念与态度截然分离的做法是否都是一种古老思想流派的反映?按照这一流派的说法,信念作为众多内心印象的汇合,是一个特殊认识官能的产物,而态度不过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官能的驱动力或能力。
只要稍加考虑,我们就会看到,完全可以用更合法的方式继续使用我们所作的区别。例如,我们可能会接受这样一种实用主义的观点,即必须(至少部分地)联系行动的意向来分析信念和态度。只要人们恰当地理解这一观点,就会发现它绝没有把信念和态度“等同视之”的意思。它表明,信念和态度的相似性要比以往的心理学家想象的大得多,但这并不等于说二者在每一方面都一样。两者之间的相似性不会消除它们的差异。